粤港澳大湾区
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、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九市,总面积5. 6 万平方公里, 2017 年底总人口约7000 万。
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下的重大发展战略,对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坚持改革开放肩负重大意义。目标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,充分发挥三地综合优势,促成区内的深度融合,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,建设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。
中央相关部委和三地政府一直以创新开放的思维寻求政策突破,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。 2017年7月1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粤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签署《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》,为大湾区建设订下合作目标和原则,亦确立合作的重点领域。因此,2017年8月2日,第40/2017号行政长官公告命令公布《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》的中文文本及葡文译本。
2018年8月15日,中央政府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,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是领导小组成员。
2018年11月7日,特区政府设立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”,委员会由行政长官崔世安担任主席,全面负责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短、中、长期的总体设计和工作部署,并推动展开相关研究,以制定有关政策;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监督其落实;就拟开展的活动订定方针及作出指引。同时,为开展其职权范围内的特定工作,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”下设“创新、科技及智慧城市发展专责组”,推进“广州—深圳—香港—澳门”科技创新走廊建设,通过集聚国际创新资源,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努力把大湾区建设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。
2019年2月1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》,提出以香港、澳门、广州、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,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做优做强,增强对周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。大湾区中澳门的定位是: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、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,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,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。
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》的颁布,标志着大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,也意味着澳门正在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新机遇。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,澳门特区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对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,按照国家所需、澳门所长的定位,发挥“一中心、一平台”的优势,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,借此增添新动力,拓展新空间,再创新辉煌。
粤港澳大湾区在制度层面上具有“一个国家、两种制度”、三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三个独立关税区的特点,在贸易、关税、交通、金融、就业、医疗、养老和教育等方面三地拥有不同的法律制度,市民及投资者在融入大湾区建设的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,营造安全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,提供高效、便捷、优质的法律服务,有效预防和化解由此所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和纠纷,至关重要。为此,准确及时的公开相关的法律政策资讯,并便利公众及时知悉和了解,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必要基础和前提